按目前公积金提取办理程序规定,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,从公积金中心受理提取申请资料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若审核通过(符合提取条件及提取资料完整、准确无误)的,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划款至职工联系名卡,若审核未通过(不符合提取条件或提取资料不完整或有误)的,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提取回执上注明审核结果及退件原因,单位可在交件次日起15个工作日后领取提取回执查看。
重庆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、“重庆公积金”微信小程序、手机APP“重庆住房公积金“、大厅自助终端、市政府”渝快办“、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提取。
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提取的:
1、职工个人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/每人);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/每人),不再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》;
2、单位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/每批),(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)。
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开通在线提取的:
1、职工个人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/每人);
2、单位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/每批),(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)。
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冲还贷款或约定提取签约的:
1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,职工个人填写《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(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)》;
2、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,职工个人填写《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(偿还商业贷款提取)》;
3、单位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/每批),(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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